尊敬的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全面掌握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至2022年在全国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2020年11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本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当前,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正处于全面调查阶段,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在全面调查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企业与社会力量减灾资源、基层综合减灾资源、家庭减灾资源等普查对象将采取入户方式开展调查核查,届时普查员会佩戴普查机构统一制发的证件入户开展工作。希望广大人民能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共同摸清我们身边的风险隐患。您提供的调查信息将为我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助力支撑。
风险普查人人参与,减轻灾害家家受益。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谢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防范灾害风险,携手构建安全家园!
周口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