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为全面学习贯彻新颁布的《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市安防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企业参加专题培训。
培训采取“视频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张大锋围绕《规定》所明确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责任,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投入保障责任等具体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
据悉,新施行的《规定》明晰了主体责任的概念和内涵,这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尚属首例。《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并要求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据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指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重点报告下列事项: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四方面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对收到的事故隐患线索应当及时进行核查、整改,保护报告属实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奖励。“《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明了方向,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利于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