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安监〔2015〕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现将《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方案要求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实。
2015年7月23日
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周口市纪委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周纪发<全省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省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省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5〕5号)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的“五个必须”的要求,以坚定执行党的决议、坚守党内规章制度为着力点,督促党组、支部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主要表现在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是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
(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局党组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执行上级决定时,不深入、不彻底,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上级的决定和措施,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偷工减料”,或敷衍应付,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或存在“脑梗阻”现象。
(三)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主要表现在责任意识和保密纪律意识不强,甚至丧失政治立场等,把自己掌管的或者知道的国家秘密让不应该知道的人知道。
(四)参加非组织活动。主要表现在党内拉山头、搞宗派等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五)组织、支持、参加非法活动。主要表现在组织、支持、参加、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社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六)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主要表现在利用社会交往、通信和网络媒体等手段,一些人出于各种目的和动机,或有意或无意,或编成段子、或编成顺口溜,肆意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以丑化党和国家、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丑化英雄人物,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损害了党的集中统一,干扰破坏了党和国家对社会事务的正常管理活动。
(七)违反组织程序或超越权限,重大事项不按时请示报告。主要表现在视组织程序为无物,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在工作中无视规程,或是“迈过锅台上炕”,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或是“大事小事一言堂”,该组织民主决定的,却越权专断,个人说了算。或是该集体研究时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时省略程序,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
(八)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恶意中伤他人。主要表现在热衷于拉拉扯扯、亲亲疏疏、相互利用,到处攀关系、找路子、架天线,不搞团结搞团伙,搞圈子文化、人身依附、利益输送、“派系”争斗,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变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败坏党风政风,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给党的事业和党的形象带来损害。
(九)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主要表现在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对党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不讲真话;歪曲事实,欺骗组织。
(十)任人唯亲、优亲厚友,牟取非法利益。主要表现在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上不严格,程序上不规范,任人唯亲、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在工程项目上,违反原则,输送利益,收受好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8月)。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全省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党组和纪检组分别对照治理内容,对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深入查摆和整改。全体党员干部要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进行承诺报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党组负责人向市纪委承诺备案,其他党员干部向局纪检组承诺备案,并在单位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评议。
(二)重点检查阶段(2015年9月-10月)。为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局纪检组将通过调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群众、受理问题线索、进行纪律督查等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跟踪问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11月-12月)。局党组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局纪检组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回访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按照周纪发〔2015〕5号文件要求,局党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把专项治理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之中来谋划和部署,确保实现党组织、党员干部全覆盖。局纪检组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孙鸿俊任组长,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平亮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朱平和、朱玉柱、张鹏、周可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局纪检监察室。
(二)从严查处问责,推动整治实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期间,局纪检组将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按照省、市纪委要求,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自查敷衍了事、查摆不到位的个人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全局干部职工要按照实施方案统一安排,主动作为,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结合整治成果,完善执行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的教育、监督、惩治、考核等工作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机制和治标固本功效。
(三)认真总结梳理,做好情况上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及时梳理自查整改、重点督查和建章立制各阶段工作情况,分别在各阶段的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5日前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纪委。局纪检组对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7月23日印
什么是“4+4+2”党建制度体系
第一个“4”,指的是在基层,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基础制度;
第二个“4”,指的是在县级以上机关,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四项基础制度;
“2”,指的是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
五个必须:
1.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3.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4.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5.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七个有之
1.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
2.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
3.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
4.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
5.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
6.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
7.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