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基础设施与装备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周安监管〔2018〕114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黄泛区农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办、东新区招商融资局、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安全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基础设施与装备普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8〕139号)转发给你们,请县(市、区)要站在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加强装备使用管理、提升执法保障水平的高度,充分认清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成立普查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建立普查责任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普查工作涉及各单位装备管理、装备使用、资产管理等多个部门,普查的内容多、时限紧、工作繁琐、任务量大,各单位要周密组织、稳步推进,安排专人建立普查档案、填写普查数据,请于8月29日前将《安全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情况统计表 》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电子版报送邮箱zkajjfgk@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晨飞 王少峰 8357322
地址:周口市莲花路人大政协综合楼1116房间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基础设施与装备普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8月24日
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