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视频会议之后,鹿邑县迅速传达会议精神,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个特殊时段,全力以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依章有序推进。累计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796家(次),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19071处,下达执法文书3758份,停产停业整顿关闭86家,罚款243万元,大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造氛围。县委书记李刚、县委副书记、县长郭俊涛相继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15条硬措施。集体审议了鹿邑县对照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检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炜亲自安排部署,带队深入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其他副县长按照工作分工,安排部署分管行业领域、联系乡镇大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采取以会代训、悬挂标语、开展警示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全县营造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累计出动宣传车70余辆、展示安全宣传版面100余块、发放宣传单20000多份、印发《十五条硬措施》3000多份。
(二)全面排查突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危险化学品、燃气等技术含量高的行业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累计聘请专家开展3次排查,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26家(次),整改消除各类隐患316处,立案10起,罚款39万元。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车辆403辆,其中黑车107辆,超限超载224辆,罚款134.52万元。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累计排查各类房屋39万余栋(户),其中城镇房屋建筑 33804 栋,问题房屋建筑699 栋(户),其中重大隐患房屋建筑14栋(户),均已采取管控措施。建筑施工排查隐患386处。燃气专项整治排查燃气企业56家(次),发现隐患293处,整改隐患293处,查封1家。消防专项整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48家(次),排查问题隐患758处,行政处罚23起,责令停产整顿6家,罚款20余万元。坚持边查边改,整改结合,紧盯省、市、县督导发现反馈问题,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逐个问题进行复查验收,形成闭环,落实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措施,确保各类隐患全部“清零”。
(三)责任落实无缝隙。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层层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县安委会进一步明确县交通局、住建局、应急局等9个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职责,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排查工作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负责,每月至少召开1次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确保责任落实无缝隙、安全监管无盲区。
(四)严格执法促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人员安全以及未按期完成整改、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工、停业,依法严处重罚,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工作制度,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大检查开展以来全县共成立执法检查组15个,关停业整顿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86家,罚款243万元。
(五)督导暗访重实效。县安委会13个综合督导组及安委办4个专项督导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一周一督导、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总评,持续开展不间断督导,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闭环,举一反三,推进工作开展。累计开展专项督导6轮,推出公众号36期、简报11期,抖音28期,发现解决各类问题和隐患1126条。
(鹿邑县应急管理局 田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