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3月24日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鹿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鹿安委办〔2019〕7号)文件要求,鹿邑县应急管理局迅速行动,对县域内重点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用电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并要求各企业要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到隐患整改不彻底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针对查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鹿邑县应急管理局责令有关企业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共查企业22家,查出问题36项,责令整改5家,责令停产整顿1家。下一步,鹿邑县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企业开展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暗访督导,跟踪问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采取列入“黑名单”或进行联合惩戒等约束措施,并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做到“执法一起、规范一家、警示一片”。
(鹿邑县应急管理局 宋亚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