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的领导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局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对中层干部的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逐步建立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群众反映强烈“中梗阻”问题,提高中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采取学习、教育、谈话、交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有效措施,对中层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落实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坚决查处在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以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
三是纠正和查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敢担当责任、当老好人,推诿扯皮,有章不循,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影响安监形象的突出问题。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局党组、纪检组将不定期组织监管对象对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以及中层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发现的有关违规行为,限期给予纠正和整改并公布于众。同时,建立公开透明、合规的办事流程,形成有效的长效机制和问责制度,有效监管执法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行政和正常顺利开展。(淮阳县安全监管局 高明 许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