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鹿邑县围绕八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消防领域专项整治。由消防大队牵头负责,持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回头看”,督促商场、医院、KTV、酒吧、浴池、酒店宾馆等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排查仓储经营单位防火安全条件,尤其冷库行业安全用电等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各类住宅小区电动车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履行好基层消防安全监督职责。
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加油站点经营等环节风险隐患,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查“三违”和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严厉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车”。
三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以“两客一危”车辆和工程作业车、校车、重型货车等为重点,抓好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治理,通过严管重罚,使违章行为大幅下降。加强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对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设施进行整治。加强客货运重点企业源头管控,加大挂靠车辆的安全监管和培训,确保行业安全。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负责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管控,严查严打酒驾毒驾、闯红灯、无证驾驶、黑校车、工程车野蛮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突出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坍塌、高处坠落、触电、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加大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加大危房排查整治力度,根据危房等级,分类处置,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大有限作业空间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地沟、烟道、地坑、污水处理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等箱罐类容器等实施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的监管,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五是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由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加大对天然气门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等燃气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大老旧小区燃气管网的安全排查,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清除“黑站”“黑点”,规范市场秩序。对各类酒店、饭店、大排档等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对校园周边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业的流动摊点和店外出摊予以取缔,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关闭、拆除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点供设施。
六是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开发区牵头负责产业集聚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安全条件绝不生产,突出抓好大跨度厂房的隐患治理,强化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等问题。工信局和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建立企业问题台账,着力规范企业储存、使用化工原料行为,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销号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各乡镇负责对乡镇所属小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行。
七是旅游景区安全专项整治。由文广旅局牵头负责,加大对旅游景区各类安全监管,尤其是景区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消防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群众性娱乐场所、设施安全坚持谁属地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无审批、无证非法经营的,一律取缔;对经过审批的合法经营,严格监管,确保安全。
八是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重点检查各类企业、宾馆的锅炉、电梯等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突出整治问题楼盘电梯、以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注册备案以及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加大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危化品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的全面检查。
其他行业领域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行业内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鹿邑县应急管理局 田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