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安委〔2017〕14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强安全生产“大宣传”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泛区农场,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周和市属企业:
现将《周口市加强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28日
周口市加强安全生产“大宣传”
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和《河南省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安委〔2016〕22号),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大力实施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观念引领、知识传播、舆论推动和文化支撑,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观念,积极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安全意识和识灾避险能力,夯实安全生产素质基础,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使安全发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宣传”体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宣传”组织领导体系。报请市政府同意,成立由市政府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消防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季度例会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员办公室,联络员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消防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明确一名科级负责人担任本单位联络员。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2017年11月底前成立安全生产“大宣传”领导小组。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宣传”平台体系。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主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力度,推动党报、党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分别开设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固定栏目,定期共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议题、新闻线索和报道素材,确保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和宣传报道同部署、同推进。2017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在当地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各地各部门利用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微博、微信以及头条客户端三个平台)、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制定专项推动方案,实现“媒体联动”,全面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部门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月、节假日、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的受众面。安全监管部门还要采取手机发送信息公益提醒等多种方式,向干部职工和群众编辑发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等群众容易记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信息,通过“媒体联动”和社会平台的参与,大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大力支持中央、省和市级安全报刊杂志宣传平台建设,鼓励行业媒体主动设置议题,加大权威新闻、首发新闻、独家新闻、深度报道、系列评论工作力度,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良性互动。从2018年开始,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向四大班子领导干部赠阅中国安全生产报、河南法制报·安全专刊、河南安全等专业报刊期刊。
按照国家统一技术标准和基本规范,加快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政府网站,与国家和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事故案例、视频课程、统计数据、安全专家、应急资源等信息资源库衔接,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共建共享。加大安全生产新媒体建设力度,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在2017年11月底前要开通安全生产政务微博、微信,鼓励安全监管干部开设个人微博、微信群,撰写发表安全监管心得体会,提升安全生产传播速度和影响力。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宣传”队伍体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安全生产理论专家、安全生产宣讲团、安全生产记者和通讯员、安全生产网络评论员、安全生产志愿者“六支队伍”的建设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设立新闻发言人。以省、市安全专家组为依托,组建安全生产理论专家队伍。以安全专家组为依托,吸纳安全生产战线先进单位、优秀个人,每年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基层和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先进经验。依托主流媒体和安全生产专业媒体,建立安全生产记者和通讯员队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微信、微博更新管理和网络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评论回复。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招募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
三、创新方式,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
(一)加强主流媒体安全生产“大宣传”报道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各地各部门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各类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要设立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题专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安全科技周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广播电视台(广播序列)全天反复播出安全提示语,各级广播电视台(电视序列)在黄金时段反复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或安全生产滚动字幕,播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也要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报道,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全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每季度曝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挂牌督促整治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黑名单”。
(二)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各地要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发布,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形势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对安全生产重大活动,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发布,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和工作动态,让全社会都来了解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应当在作出决定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并输入部门网站、微信平台供公众查询。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认真做好舆情研判应对。关注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及时组织力量科学研判,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化解和降低负面影响。在突发事件中,及时开展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有效把控舆论导向,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社会安全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五)积极培育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文化氛围。积极支持相关专业团队创作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动漫、微视频、游戏等文化作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广播电视节目、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音乐作品评选推介活动,鼓励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晚会、巡回演出、文艺汇演等文艺活动,大力推进企业、学校和社区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加快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提升。
四、明确内容,重点提高正面宣传能力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与全局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提高正面宣传能力。
(一)加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宣传。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大力宣传“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线理念;着力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主流媒体进行《意见》解读,以报告会、电视电话会、栏目专访等形式,组织专家对《意见》进行讲解,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价值观念,深入宣传国家、省及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使各级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最过硬的政绩、最重要的软实力,使各级领导干部将安全生产摆到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重要地位,使企业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效益、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宣传。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推动形成安全生产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全面落实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大力普及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广大企业和社会群众的知晓率,强化依法治安意识。用法治思想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用法治的措施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用法治的手段惩戒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依法治安新格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重点宣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等涉及各种岗位责任的落实,尤其是解决“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的问题,形成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到位的管理机制,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新格局。
(五)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宣传。重点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利用公益宣传、新闻发布、会议宣讲、培训宣讲、宣传专栏、直播公审案例等方式,用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突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不良信息、“黑名单”管理措施,发挥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惩戒和警示教育作用,着力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问题、企业管理人员的认识问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问题、全社会群众的安全素质教育和自我监督问题。
(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宣传。认真宣传落实《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重点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突出安全风险点管理、巩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实行风险等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定期曝光、督促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七)加强安全生产典型人物经验宣传。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系列宣传活动的影响和激励作用,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充分展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心系生命、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无私奉献、攻坚克难的高尚品质和精神风貌,树立安全生产新风正气。
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重点工程
(一)城乡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工程。2017年底前,县(市、区)在主流媒体开辟安全专栏,各乡镇政府所在村镇建成一条安全文化长廊(街道),所有行政村的村部、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中小学校等公共场所要设立安全宣传专栏。
(二)安全生产文化精品推介工程。每年组织开展评选一批安全文化优秀电影、视频和剧目作品,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向全市推介,并组织深入基层一线巡演。
(三)中小学生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课堂教育,每年组织开展安全演讲比赛和安全优质课评比,认真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落实中小学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在寒暑假前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工程。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在2017年底前组织收集整理事故案例,拍摄一批企业、城市和农村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免费向全社会发放。
(五)安全监管执法形象塑造工程。每年聘请一名周口籍知名人士作为形象大使为安全生产代言。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或最美安监人评选,挖掘宣传安全监管执法感人事迹。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大宣传”计划,定期进行宣传效果评估,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逐级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同时安排部署、同步推进实施。
(二)加强绩效评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目标考核重点内容,作为平安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考核指标,并研究建立全民安全意识评估指标体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体系。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列支专门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实行分级投入、分级管理。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能力建设。每年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积极探索社会资源进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域的途径,拓宽安全文化创作演出的市场化筹资渠道。
(四)实施表彰奖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大力表彰“大宣传”相关各类获奖作品,大力表彰在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文学创作、自媒体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大力表彰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文艺创作与演出的团体和个人。
(五)建立督导考评机制。要建立安全生产“大宣传”动态评价及年终考核机制。在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有明确的宣传教育工作分值,细化评分标准,实施跟踪问效。重点考核内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机构建设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志愿服务情况、传统媒体专刊专版专栏的开设与新闻发稿情况、新媒体建设与运用情况、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执行情况、公益宣传情况、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情况、安全生产月的组织及各专项宣教活动开展情况等。各地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情况(文件、文字稿件、图像、影音)每季度汇总统计,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将定期发布统计排名。市安委办将实时对各地各级媒体的安全生产“大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每半年、年度各考核一次,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及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加强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将方案、联络人信息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0前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消防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科级负责人于2017年12月10前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耿绍行 王晨飞 联系电话:8357322
邮 箱:zkajjfgk@126.com
地 址:周口市莲花路人大政协综合楼11楼1116房间
治理行动。完善岸基通信监控导航系统布局,建
设集约化、协同化、智能化的综合指挥系统。加强水上安全监管、救助保障能力建设。
烟花爆竹:严格烟花爆竹产业规划,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市杜绝新上生产企业,严格控制新增批发经营企业。推动和引导现有21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标准化升级,鼓励企业转产退出;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建筑施工:全面排查老旧建筑、渣土堆场、城市桥梁、建筑幕墙、地下工程建设等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存在的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开展建筑行业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等建筑材料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及信息化监管。继续推进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和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管系统。完善农村建筑领域安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农业机械:规范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登记制度,实现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加强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在用农业机械年度检验,持续改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和性能状况。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试验鉴定机构建设,建立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监测网点,完善农机产品安全技术鉴定支撑体系。逐步加大农机安全监理技术装备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业机械检测技术、检测数据和质量信息的互通共享,开展农业机械可靠性、
适用性评价,逐步提高驾驶操作人持证率水平。到2020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农业机械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内。
特种设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压力管道、液化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整治。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完善特种设备监察检验信息平台,推动电梯、起重机等重点设备应用远程监控系统。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开展公共场所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
工贸行业:实施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粉尘防爆、金属焊接等安全技术改造。完善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工贸企业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推行企业中毒窒息应急救援风险告知制度。强化外委外包工程安全风险预警。健全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受限空间作业、交叉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电力运行:健全完善全面覆盖、全程管控、高效协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工作为载体,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
消防火灾:加快推进商业密集区、老旧城区等火灾风险高区域的防范治理。推进消防机构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批发集
贸市场、城中村、棚户区、城区老旧民房和连片村寨等区域火灾隐患。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养老院、学校、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场所消防安全服务。推广家庭火灾报警装置。
职业健康: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实施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检测调研,摸清职业病危害底数。推动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及等级管理,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数据上报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到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到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健全职业健康检查电子档案,到2020年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开展以急性中毒、高危粉尘作业和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引进并推广粉尘、化学毒物、微生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依法关闭、暂停、治理、整顿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托省、市职
业卫生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
8、着力推进应急救援专业化
推动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文本修订,严格落实预案管理及响应责任,开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景构建,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施应急救援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统筹调度,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指挥决策能力。
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建设与运行管理模式,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有偿服务、应急物资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褒扬等机制。以公安消防、水上搜救、中央和省属驻周企业救援队伍为骨干,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密覆盖、强化功能、完善体系,搞好区域、地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配备,形成结构合理、互为补充、满足需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特别是要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
9、着力推进保障机制多元化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在各级政府财政支出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实现安全投入与财政支出同步增长,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投智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支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科技、企业技术
改造、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经费。健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危行业退出转产机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涉及的职工安置、债务清偿、企业转产等政策措施,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关闭退出。
加强安全科技保障。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安全生产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和重要装备的研发支持力度,开展重大事故与灾害防治、职业危害预防等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关键技术研发,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与装备。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重点高危部位的作业人员,提高机械化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大专院校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研发,推广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机制。大力扶持安全产业发展,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科技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技术支撑中心、安全工程技术试验与研发基地、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和事故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等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安全服务保障水平。
10、着力推进问责追究格式化
强化安全生产问责,建立健严格的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层次等级化、格式化、规范化。对安全生产不重视,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完善,决策不落实的,逐级约谈;对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给予黄牌警告;
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达标、年内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负有责任的实施“一票否决”,县(市、区)党委、政府、专项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及提拔使用。
(四)重点工程
1、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安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标准》,配齐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装备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执法工作条件。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建设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实现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专职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精细化。到2020年,形成覆盖市、县、乡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体系。
2、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以“互联网+安全生产管理”为载体,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建成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和大数据平台,配备业务支撑及运维管理与信息安全监控专业设备,完成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信息交换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务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建立起安全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预防互助体系,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
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提高事故风险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能力。
3、生产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利用物联网、云服务、卫星通信等技术手段,加强现场移动指挥平台、远程数据传输装备(4G通信设备、卫星站等)、手持移动应急通信指挥终端等救援处置装备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完善应急信息管理、辅助决策系统、通讯系统、应急共享数据库和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应急救援联动指挥、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资源信息处理等功能,建设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和应急救援基地,提升应急救援支撑保障能力和事故现场指挥决策能力。
4、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及其相关设施事故隐患,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急弯陡坡、涉险涉危、设施空缺等重点路段事故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事故隐患治理。
5、安全社区建设工程。建立安全社区分级创建机制,推广安全促进示范项目,建设安全健康教育基地,面向广大社区成员宣传各类安全知识,让群众知晓、掌握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主题文体活动等方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建设和畅通安全信息渠道,包括网站专页、社区论坛、社区信息化
平台以及民意民情收集、处理和反馈系统等。建立安全社区建设骨干队伍,逐步配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专兼职人员,充实基层安全社区建设力量。力争到2020年建成30个省级安全社区、50个市级安全社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设工程。按照中央八部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分级管理、纵横密织、条块结合、同频共振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形成攻势,营造氛围,确保实效。
加速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创新教育培训形式,落实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保证所培训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建设安全警示综合教育基地,利用各种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图片、实物展览、声像影视、模拟情景演示等方式,使警示教育与安全培训有机结合,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及关怀,展示世界及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历史资料、重特大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状况,进行事故案例分析以及重大事故的模拟演示。
(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保障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成立规划实施领
导机构,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并把专项规划纳入地区重点规划范围。要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根据自身条件建立规划目标责任体系,坚持将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与集中力量率先突破相结合,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
2、完善机制、搞好衔接
强化规划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做好规划有效衔接。建立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落实、项目推进的综合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重把握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关系,逐年分解规划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3、加大投入、协同推进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力统筹力度,制定规划投入保障方案,落实投入渠道和规模,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项目的投入分期、足额落实到位。要建立横纵相连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在规划推进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税、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支持,工业部门要加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力度,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好规划赋予的重点任务。
4、定期评估,强化考核
加强对安全生产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定期公布规划目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在2018年、2020年终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地、各部门绩效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