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
河南龙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00MA9H091N8T |
案件名称 |
河南龙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周应急罚[2025] 10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一万五千元 |
处罚事由 |
省第16检查发现并反馈河南龙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企业未制定动火、临时用电、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制度;2、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会议、综合办公室;5、8个立式磨粉机处于粉尘爆炸环境,使用电机不防爆、配电设施不防爆。经调查,上述隐患第2、3项,参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六项: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述事故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隐患第1、4、5项,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属于一般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河南龙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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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