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
李银中 |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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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周口中石化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商水陈胜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开工建设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 周 )应急罚〔 2022 〕6 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4月1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万元 |
处罚事由 |
2021年12月30日,接局业务科通报,在受理周口中石化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商水陈胜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发现该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经我局审查开工建设。该违法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十五的规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