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
界首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827568252562(1-1) |
案件名称 |
界首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8.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周应急罚[2023] 事故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5月19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伍拾伍万元 |
处罚事由 |
2021年8月29日9时54分许,在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开元大道与未来大道交叉口,发生一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开元大道“8·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周政文【2022】22号)调查组综合认定,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开元大道“8·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界首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驾驶员资格备案制度;安全隐患未形成闭环管理),违反了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第一款和第四款、第四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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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界首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处人民币伍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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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