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周口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科 时间: 2025-10-27 17:45:5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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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河南宏旺木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1600MA444AHT2W

案件名称

河南宏旺木业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周应急罚[2025108

处罚决定时间

20251023

处罚结果

罚款一万五千

处罚事由

 2025年9月1日省第16检查组发现并反馈河南宏旺木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重大事故隐患:1、干式除尘器未采取泄爆防控措施、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2、未执行粉尘清理制度,造成现场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经市应急管理局立案调查,确认该公司存在未执行粉尘清理制度,造成现场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河南宏旺木业有限公司一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责任编辑:周口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