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要求,对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了排查。经排查,周口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无新增黑臭水体,洼冲沟、流沙河、幸福河、贾东干渠、运粮河、杨脑干渠、交通干渠无返黑返臭现象。现向社会公布排查结果,公示期为2022年6月30日—7月8日,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人:张开立
电 话:0394-8591659
邮 箱:zkscgjgyk@163.com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