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推进工贸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工作
周口市安监局根据省局对清单化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扎实推进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工作,结合汛期安全和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等重点工作,重点部署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事故隐患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责任制度,坚定不移实现“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既定目标。
二、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认领清单,要求各企业必须8月底前以正式文件认领清单。二是照单检查,督导检查监管执法和企业自查,必须按照清单进行检查后必须将清单交回单位,统一保存,如有问题按清单倒查履职问责追究。三是监督落实,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要将清单使用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不按要求认领和使用清单的,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四是对接平台,各单位运用清单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安全监管平台确保每次执法检查都履职留痕、过程可溯。
三、督促企业参照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的隐患排查专用清单,编制并形成一企业一专用清单、一车间一检查表、一岗位一明白卡,在醒目的位置设置隐患排查清单明示牌,明确排查事项和排查部位、排查频次和周期、排查的责任部门及负责人。
四、高度关注灾害情况,及时预警发布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工贸企业汛期安全,要制定汛期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对防洪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全面检查易涝区应急排涝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行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排除险情。
五、参照3月份上报的辖区内企业底数将工贸行业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清单,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要求进行统计并于每月28日前上报市局。
(监督管理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