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和信息化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周安监管﹝2018﹞ 51 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和信息化工作,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工作会议精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
2018年5月16日
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适应新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依据国家和省局有关信息调度统计和信息化工作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和信息化工作考核细则》。
一、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法
1.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统计(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工矿商贸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等,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统计)、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化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主要考核业务信息报送。
2.考核方法
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月度考核按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确定考核结果;年度考核按逐月分数累加再加所获奖励分数为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既进行单项排名,也进行综合排名。单项排名以得分高低排序,综合排名以各项考核内容年度得分总和排序。
3.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调度、统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依据考核标准逐项评分。达不到标准的考核内容,从基础分中扣除相应分值(基础分扣完为止,不累计其它项),剩余分数为该项内容考核得分,各项内容考核得分之和为当月考核得分。安全生产信息考核依据考核标准记分。
4.组织机构及结果公布
考核由市局信息调度科组织,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
二、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的范围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工矿商贸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举报信息五项统计内进行。
1.报表报送的及时性(50分)
(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接到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未通过归口直报系统填报入库的每起扣5分,7日内未审核上报的每起扣5分;30日内事故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发生变化未及时续报的扣5分。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执法检查信息未落实24小时填报的每次扣5分;未对录入事故直报统计系统的工矿商贸事故进行查处并及时填报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的每起扣5分;1月5日前未完成上年度听证复议诉讼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填报的各扣5分;3月31日前未上报本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计划的扣5分。
(3)工矿商贸职业卫生统计:每年1月15日前未通过统计分析系统完成上年度数据汇总上报的扣10分;每年1月25日前未通过统计分析系统提交统计分析报告的扣5分。
(4)举报信息统计:每季度3日前未通过统计系统上报上季度统计报表的扣5分。
2、报表信息的完整性(20分)
各类统计报表填报要完整,不报为0分;每个基础报表按要求和时限上报,缺一个报表扣5分。扣完为止。
3.报表信息的准确性(30分)
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各项数据要填报准确,每错一处或应填未填扣1分。报送的报表出现重大错误,给全省、全市统计汇总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0分。
三、安全生产信息考核标准
1.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相关要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及相关单位和有关企业报送信息,一律采取电子邮件附件WORD文档格式报送,统一报送至安全生产投稿专用邮箱:zksajjxxzx@163.com。同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对信息有关内容进行核对。新闻类信息报送时限不超过72小时。不按要求报送信息,不予采用。
2.信息量化分配。川汇区、扶沟县、西华县、太康县、商水县、项城市、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每月报送稿件不少于10-15篇;黄泛区、开发区、港区、东新区每月报送稿件不少于5-10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每月报送稿件不少于2-4篇。
3.信息采用情况考核。考核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在《河南省安全生产网》和《周口市安全生产网》刊载信息情况。新闻报道类、研究探讨类、经验做法类信息,被市局采用每篇记1分;被省局采用每篇记2分;同时被省、市采用记2分;安全生产宣传视频类被市局采用每部记10分;被省局采用每篇记20分;同时被省、市采用记20分。
4.信息考核记分方法。每月对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安全生产信息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并在《周口市安全生产网》上公布。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年度得分为12个月排名得分总和。
5.加扣分情形。加分情形:在《河南省安全生产网》举办的各类征文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当月安全生产信息考核得分分别加5分、3分、2分;加编者按或短评刊发的信息,每篇加2分;发现《周口市安全生产网》刊发的信息存在差错并及时告知编辑人员纠正的,给发现者所在县(市、区)局当月信息得分加1分。扣分情形:报送虚假信息或抄袭他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当月各类信息采用总得分中扣10分。
四、奖惩办法
市安监局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对各县(市、区)安监局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各县(市、区)安监局信息化建设情况,依据有关通知要求纳入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考核之中。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年度考核综合排名靠后或存在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创新性奖励
凡是对信息调度统计和信息化工作提出好的工作思路、方法和建议,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和信息化工作更好开展,被省局表扬的一次奖励20分;被市局表扬的一次奖励10分。
六、奖惩办法
市局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对各县(市、区)安监局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和信息化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年度考核综合排名靠后或存在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七、本《考核细则》从2018年5月起实施。有关事宜由市局信息调度科负责解释。
附件1: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考核标准
附件2: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
附件:1
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 内容 |
考核标准 |
评分办法 |
考核扣分 |
组织 领导 |
1、有分管领导,责任明确; 2、有分管部门,责任明确。 |
缺一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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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建设 |
1、有专用的调度值班室; 2、有专用值班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调度值班装备; 3、有调度资料文件柜。 |
不合格每一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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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制度 |
1、制订有调度值班规章制度; 2、制订有事故报告程序; 3、有相关文件资料。 |
不合格每一条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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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值守 |
在岗履职、有调度值班记录、举报受理登记本等,记录清晰准确。 |
不合格每一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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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值班资料(事故报告、领导批示、相关文件等)保存规范、完整。 |
不合格每一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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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带班。 |
每不在岗一次扣10分,不按要求上报节假日情况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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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快报 |
各类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按时上报(见附表说明)。 |
每一起较大事故超出规定时间30分钟内上报扣5分,超过60分钟外扣20分;一般事故超出2小时内扣5分,超过4小时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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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事故快报按考核内容项目上报(见附表说明)。 |
有缺项和不准确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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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及时续报(见附表说明)。 |
应续报没报扣5分、不按时续报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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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现象。 |
漏报1起事故扣30分;发生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调度考核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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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信息报告模板 |
没有使用事故信息报告模板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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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核查 |
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核实并上报结果。 |
不及时回复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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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0”特服电话畅通有人值守。 |
未开通或不在岗每次扣10分 |
说明:各类事故按要求以文字形式及时上报,内容详实、准确。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续报,不得发生漏报、迟报、谎报、虚报情况。事故快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发生事故的车辆、船舶、飞行器的牌号、名称;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事故现场总人数和伤亡人数。续报内容包括:伤亡及被困人员变化情况、事故单位生产规模和能力、初步估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等。
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90分钟;较大事故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3小时;一般事故不超过12小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较大以上涉险事故每天早、晚各续报1次,续报直至事故抢险结束。
举报核查回复:对市局交转的举报核查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查实的瞒报事故,所在地安监局需在当月补报,否则视为瞒报。
每月满分为100分,每一项考核内容可以重复扣分,如当月调度值班查实一次不在岗扣10分,二次不在岗时,扣除20分,其它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