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安监局 时间: 2017-09-13 15:42: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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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7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79月7日印发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有利舆论氛围,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根据《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豫宣新〔2017〕68号)精神,特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围绕“正面宣传、突出重点、营造氛围、促进工作”的目的,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的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营造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各地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党政领导亲力亲为,开展明查暗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情况;

(五)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落实防范措施,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切实保障生产运营安全平稳情况;

(六)各生产经营单位汲取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情况;

(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八)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部署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地方、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曝光情况;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受到追责情况。

三、宣传方式

(一)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协调主流媒体,利用好系统内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重点解读等多种方式,诠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意义,深入宣传报道各地、各行业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强舆论引导,把握正确方向。

(二)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舆论导向作用,主动宣传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具体举措和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大检查动态信息,畅通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渠道,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组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各级领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大检查专题访谈。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大检查阶段性进展、成果和督查督导、明查暗访等情况。

(四)在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城市广场、主要干道、休闲公园、公交站台、宾馆饭店、公共交通运载车体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张贴安全大检查宣传横幅、安全公益广告,LED屏滚动播出警示标语。

(五)结合各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和开展大检查实际,举办大检查成果展览,向职工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安全咨询及投诉受理活动。

(六)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不定期向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发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短信,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常识,普及安全知识。

(七)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并跟踪督办举报隐患查处情况。邀请记者参加安全检查,实施舆论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大检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全市大检查宣传工作的统一安排,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自办宣传阵地的主渠道作用,用好新兴媒体传播手段和媒体互动平台,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把握宣传重点和宣传的“时、效、度”,在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集中宣传,多组织深度报道,多采写有影响力的稿件,提升宣传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此次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考核范围,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成大检查宣传工作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并于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报送上周宣传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叶培义0394-8266789

邮箱:xtk6789@163.com

 


责任编辑:周口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