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公告
2018年1月31日15时36分,周口市川汇区龙源路西沙河大桥南侧10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 万元。
2018年9月25日0时5分,311国道太康县清集镇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两车受损。
以上两起事故分别经周口市人民政府和太康县人民政府(周口市人民政府授权)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为非生产安全事故,并在媒体公示无异议.我局分别于2018年12月10日、12日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提交了事故核销的备案请示,2018年12月29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周口市川汇区“1.31”和太康县“9.25”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核销备案请示的批复》,同意核销备案。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年。
附件:关于周口市川汇区“1.31”和太康县“9.25”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核销备案请示的批复
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